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20年笔记本电脑协议采购
二、项目地点: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供货要求及供货范围:供货方要求具有相应厂家的代理商资质,供货范围为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2020年笔记本电脑协议采购项目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中的关联公司。
四、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期:10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或《技术方案》中的关联公司
交货方式:运输工具及运费、装卸费等由中选方负责。
五、买方对接人:
技术联系人: 罗超凡 联系电话: 18907757730 E-mail:luocf@yuchai.cn
商务联系人: 古林生 联系电话: 13877500025 E-mail:gulins@yuchai.cn
六、报名时间、招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下午17时止。
2、招标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3、招标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
4、参与投标的单位,按规定时间要求先报名。报名内容:(单位)决定参加2020年笔记本电脑协议采购公开招标,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报名以邮箱形式发给招标方商务联系人,不接受电话报名,不报名的没有参加招标会议资格。
七、付款方式:货到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买方凭卖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货款。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单位必须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及代理资质;所代理方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与质量控制等资质及能力。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玉柴股份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充分理解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方将确认投标单位已经充分了解招标文件所有其他影响费用的因素,并且确认投标单位已在项目报价中做了相应的考虑,之后就此再提出的任何调整要约价格而提出增加其他费用的要求,招标方将不予以接受。
四、对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及参评须知》要求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对本《招标文件及参评须知》中有要求,而投标单位所提交投标文件中未做声明的,将视为投标单位对其完全响应,而投标单位在招标后提出与之负偏离的声明,招标方将不再接受。
五、保密:
投标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设备采购接受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委托代理商投标(投标时必须提交厂商授权函原件备查)。
2.投标方需对每一机型提供一款产品进行投标,所投标机型必须为同一厂商的产品(可以是同一厂商的不同产品系列)。
3.所投标的产品要求为非定制产品,即在京东自营店或天猫官方旗舰店有售且在2020年6月前已有销量(提供网址信息备查)。可在厂商标配产品基础上扩展保修服务以满足保修服务需求。
4.开标前一周,需要提供笔记本电脑A、笔记本电脑B的样机各一台给甲方进行技术评估,样机于开标后退还。笔记本电脑C机型需提供纸版实物照片给甲方进行技术评估。
5.售后服务在生产厂商的委托授权下可由代理商完成。生产厂商须在玉林有服务常驻机构或办事处或分公司。
6.本次招标采购结果适用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由甲方关联公司独立下采购订单并付清每张订单的款项,甲方不承担关联公司的连带付款责任。
7.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方通知要求交纳参与招标押金壹万元。中选后,将中选者招标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中选者,招标结束后退还押金。不交参与招标押金无参与招标资格。
8.凡扰乱招标现场秩序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中选方中选后不履行合同者,招标方除不退还招标押金外,中选方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方任何采购及招标活动且招标方有权选择另一单位中选。
10.投标资料不退还,由招标方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合理处置。
11.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