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动力事业部试制试漏机项目
二、项目地点: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供货范围:详见以下文件:
《玉柴新能源动力试制试漏机技术方案》
四、交货期和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交货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地点:广西南宁市罗赖路9号玉柴新能源动力事业部A车间。
五、对接人:
技术对接人:刘建洋 联系电话:18275754160 E-mail:liujianyang@yuchai.cn
商务对接人:陈林 联系电话:15977566605 E-mail:chenlin@yuchai.cn
六、报名截止时间、评标时间及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下午17时止。
2、参与投标的单位,按规定时间要求先报名。报名内容:(单位)决定参加玉柴股份新能源动力事业部试制试漏机项目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附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报名以邮箱形式发给招标方商务联系人,不接受电话报名,不报名的没有投标资格。
3、评标时间:2020年6月8日9:00。
4、评标地点:玉柴动力大厦3楼会议室(玉林市玉州区天桥西路88号)。
5、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评标48小时前通知到我方商务人员。
七、付款方式:
投标人根据以下付款方式进行选择响应:
★1、0:0:9:1(3分)
货到后,凭卖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终验收合格后,买方付90%,余10%作为质保金(无银行利息),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满且乙方按约定履行质保责任的情况下,一次付清。
★2、0:3:6:1(2分)
设备到货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具的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买方付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终验收合格后,买方付60%,余10%作为质保金(无银行利息),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满且乙方按约定履行质保责任的情况下,一次付清。
★3、0:6:3:1(1分)
设备到货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具的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买方付6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终验收合格后,买方付30%,余10%作为质保金(无银行利息),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满且乙方按约定履行质保责任的情况下,一次付清。
★4、外币合同(0分)
合同签订后买方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合同总金额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其中90%为见装船单据支付,10%为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或验收合格后开立一年期银行质量保函支付剩余10%)。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与质量控制等资质及能力。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玉柴股份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充分理解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公开招标文件、图纸、施工现场以及周围环境的基础上编制,一旦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将确认投标单位已经充分了解公开招标文件、图纸及所有其他影响设计费用的因素,并且确认投标单位已在项目报价中做了相应的考虑,之后就此再提出的任何调整价格而索取增加其他费用的要求,招标方将不予以接受。
四、对不能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对本招标公告中有要求,而投标单位所提交投标文件中未做声明的,将视为投标单位对其完全响应,而投标单位在综合评标后提出与之负偏离的声明,招标将不再接受。
五、保密:
参与综合评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
1、投标单位须按招标通知要求交纳参与投标押金。中标后,将中标者投标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中标者,评标结束后退还押金。不交参与投标押金无投标资格。
2、凡扰乱评标现场秩序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中标方中标后不履行合同者,甲方除不退还投标押金外,中标方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任何采购及招标活动。
4、投标资料不退还,由招标方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合理处置。
5、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
玉柴股份新能源动力事业部试制试漏机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