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日期:05月20日,2020年 字号
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项目。

  二、项目地点: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供货要求及供货范围:详见附件《工程研究院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项目技术方案》。

  四、买方对接人:

  技术联系人: 刘兴海 联系电话: 13457575324。

  商务联系人: 陈  林 联系电话: 15977566605  E-mail:chenlin@yuchai.cn <mailto:chenlin@yuchai.cn>。

  五、报名时间、评议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6月2日下午17时止。

  2、评议时间:2020年6月5日9:00。

  3、评议地点:玉柴动力大厦3楼会议室(玉林市玉州区天桥西路88号)。

  4、参与评议的单位,按规定时间要求先报名。报名内容:(单位)决定参加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项目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报名以邮箱形式发给招标方商务联系人,不接受电话报名,不报名的没有参加评议会资格。

  六、付款方式:详见附件《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单位必须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及代理资质;所代理方具有相应的销售资质与服务能力。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评议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玉柴股份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充分理解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评议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方将确认投标单位已经充分了解评议文件所有其他影响费用的因素,并且确认投标单位已在项目报价中做了相应的考虑,之后就此再提出的任何调整要约价格而提出增加其他费用的要求,招标方将不予以接受。

  四、对不能满足本《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应约书中明确提出。对本《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中有要求,而投标单位所提交应约文件中未做声明的,将视为投标单位对其完全响应,而投标单位在评议后提出与之负偏离的声明,招标方将不再接受。

  五、保密:

  投标各方应对评议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

  1、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方通知要求交纳参与评议押金壹万元。中选后,将中选者评议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中选者,评议结束后退还押金。

  2、凡扰乱评议现场秩序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中选方中选后不履行合同者,招标方除不退还评议押金外,中选方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方任何采购及评议活动且招标方有权选择另一单位中选。

  4、投标资料不退还,由招标方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合理处置。

  5、本项目评议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

  附件: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1).doc

      工程研究院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项目技术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