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日期:09月04日,2014年 字号
玉柴电子信息显示屏协议采购公开竞价评议公告

  各电子信息显示屏供应商(乙方):

  我公司(甲方)拟对电子信息显示屏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根据我公司有关规定,所购设备须经招标评议,现将评议规则公告如下:

  一、评议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二、协议有效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三、交货地点、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交货。运输工具及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包装标准:所有设备应保证按原厂、原装、原标记包装完好无损,包装物不回收。

  五、验收方式:乙方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在2天内指定人员同乙方人员一起开箱验收清点,验证随机备品、备件与装箱单相符。然后由乙方人员负责设备安装连接,对设备必须全部通电开机检验,并验证配置与合同清单相符。验收完成由甲方签字确认收货。对不合格设备当场退货,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设备超过2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因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银行付款。乙方供货全部验收合格后,将货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交给甲方,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总额95%即*元整(¥*)支付给乙方。货款余额5%即*元整(¥*)作为质量信誉保证金,乙方供货全部验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乙方能按时履行其服务承诺,甲方到时将质量信誉保证金即*元整(¥*)在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乙方供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除退货外,以货款总额的10%处罚乙方:

  1、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物品供货,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提出更换而乙方拒不更换。

  2、所供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八、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必须是原装全新合格品并具有同类产品的上佳性能。对所有产品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保修卡。

  1、乙方提供的设备性能指标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以及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在保质期内必须实行三包,质保期按使用说明书(或以投标单位的服务承诺)为准。

  3、在产品质保期间,乙方必须及时、按质、主动处理一切产品质量和故障问题。

  九、投标人范围、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交投标书时,须提交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材料,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厂家的代理资质证明等。

  十、投标书

  1、技术标为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公司简介、业绩等并包括资质证明材料。

  2、商务标为投标人的暗标价(包括设备清单各项目报价,并加盖公章)。

  3、技术标与商务标须分开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评议具体细则:

  1、评议方式:入围综合评议、低价中选的方式。以此批设备的总价格(含安装调试费用)为投标价。

  2、参加评议会的厂家须在规定投标时间内到场签到,迟到超过10分钟停止进场。

  3、评议会开始,由我公司评议小组对参加评议的厂家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

  的厂家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厂家我公司有权要求其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否则视产品不合格处理。

  十二、评议实施办法:

  1、参加评议的单位,按规定时间要求先报名。报名内容:(单位)决定参加玉柴电子信息显示屏招标项目的投标评议,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报名可以传真或邮箱形式发给招标联系人,不报名的不得参加评议会,不接受电话报名。

  2、参加评议的单位,必须以现金方式交纳参评投标押金人民币贰万元。中选后,将中选者参评投标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中选者,投标结束后退还押金。不交投标押金无投标资格。

  3、参评投标单位中选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需方签订玉柴电子信息显示屏采购合同,如因中选方原因超过规定时间不签订合同的属违约,招标方有权不退回中选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选择另一投标单位。

  4、合同签订生效,中选方按时交货,需方验收合格、完成,需方即将中选方的履约保证金贰万元退还给中选方。

  5、本《玉柴电子信息显示屏采购竞价评议规则》与《玉柴电子信息显示屏采购合同》同时执行,并具有同等效力。

  6、付款方式:银行付款。参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准确有效的转账号及开户行。

  7、参评投标单位所出具发票,必须是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下午17时止。

  9、投标评议时间:2014年9月15日下午14时至15时30分。

  10、评议地点: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11、评议联系人:古林生0775-322838413877500025

  E-mail:gulins@yuchai.cn

  12、技术联系人:张海生0775-322686218977998093

  十三、其它:

  1、报名后不提供竞价的,三年内不得参加玉柴物资采购招标参评活动。

  2、凡扰乱招标评议现场秩序者,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评议资格并不退还其参评招标押金。

  3、中选后不履行合同者,除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外,三年内不得参加玉柴物资采购招标评议活动。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4日

  附件:

  1、技术要求[点击下载]

  2、设备报价单[点击下载]

  3、玉柴电子信息显示屏协议采购合同(样式)[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