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玉柴专卖WMS项目
二、项目地点: 广西玉柴机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
三、供货范围:详见以下技术文件:《玉柴专卖WMS项目技术需求说明书》
四、交货期和地点:
交付使用时间: 2022年8月31日
交货地点: 玉林市玉州区上岭路239号
五、招标方对接人:
技术联系人: 沙颂杏 联系电话:15907759005
商务联系人: 李顺 联系电话:13877599768 E-mail:lishun@yuchai.cn
玉柴股份联系人:古林生 联系电话:13877500025 E-mail:gulins@yuchai.cn
六、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8日下午17时止。
2、开标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3、地点:广西玉柴机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4、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按规定时间要求先报名。报名内容:(单位)决定参加玉柴专卖WMS项目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报名以邮箱形式发给招标方商务联系人李顺,不接受电话报名,不报名的没有参加投标资格。
5、开标时迟到超过10分钟者视为自动弃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评议48小时前通知到商务联系人李顺。
七、付款方式:
投标人可根据以下付款方式进行选择响应:
7.1软件款
7.1.1预付款:软件初验收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价款的30% ,预付款可不开具发票。
7.1.2验收款:项目经甲方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终验收合格单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软件总价款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总价款的70%。
7.2 实施服务款
7.2.1 蓝图设计经甲方评审通过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专用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总价款的 30 %;
7.2.2项目上线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专用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总价款的 30 %;
7.2.3软件经甲方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终验收合格单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软件总价款的 40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总价款的30 %;
7.2.4余10%的软件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软件维护期满且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软件维护服务和培训的情况下,甲方收到经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项目请款函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服务和培训的,甲方有权视情况扣减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并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能力、资质。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玉柴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充分理解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全部资料及文件基础上编制,一旦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将确认投标人已经充分了解招标公告全部资料及文件影响设计费用的因素,并且确认投标人已在项目报价中做了相应的考虑,之后就此再提出的任何调整投标文件而增加其他费用的要求,招标方将不予以接受。
四、对不能满足本《玉柴专卖WMS项目招标及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对本《玉柴专卖WMS项目招标及投标须知》中有要求,而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中未做声明的,将视为投标单位对其完全响应,而投标人在综合评议后提出与之负偏离的声明,招标方将不再接受。
五、保密
参与投标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开发实施人员组织构成方案,以及人员相关资料。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方通知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中选后,将中选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中选者,招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不交投标保证金无投标资格。
3、凡扰乱招标现场秩序者,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中选方中选后不履行合同者,甲方除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外,中选方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方任何采购及投标活动。
5、投标资料不退还,由招标方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合理处置。
6、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